036章(1)
按照金铃所说,当天却是另一番情况:
那天我离开炫酷之后,金铃立刻对袭击事件展开了调查,很快便顺利侦破。
原来,此事的主谋不是别人,正是炫酷的总经理余光辉。
余光辉其实早就对金铃颇有好感,甚至曾经多次向金铃表白心声,但是都遭到了金铃的拒绝。即使如何,余光辉仍然不死心,一直坚持在追求金铃的战线之上。
说起这个余光辉来,那的确算得上是个神人,虽然金铃明确地表示不会对他有好感,但是他却一直一厢情愿地幻想着,yi淫着。炫酷曾经有个副总经理,无意当中也提到了对董事长金铃有好感,结果被余光辉找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还有,金铃带着伊士东大酒店的某位经理来炫酷视察的时候,那位经理也曾受到过余光辉的威胁甚至是挑衅……而这次,当我和金铃共同出现在炫酷的时候,余光辉更是预感到了情况的不妙,并料定我是金铃的男朋友(那也难怪,当时去炫酷的时候都那么晚了,金铃又让我睡在她的办公室。),因此余光辉妒火中烧,一怒之下暗中指使了内保主管陈加南,共同策划了这次暗害行动。
确切地说,余光辉对金铃的迷恋程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宁可错杀一万,也绝对不允许金铃跟别的男人谈朋友!其凶狠程度和入魔程度可想而知。
于是,估摸着我睡着的工夫,陈加南在余光辉的指使下,派遣了自己的一个手下,持铁棍潜入金铃的临时办公室,想要将我乱棍打残。谁料我时刻警惕着,没有让他们得逞,闻讯后的陈加南带着众兄弟过来,反而是反咬了一口,反客为主,以装糊涂的方式诬陷我殴打他们的兄弟,借机对我实施暴力殴打。
后来一直躲在外面静观好戏的余光辉见情况不妙,他没想到我的格斗能力会有这么强,因此才不失时机地出现,迫不得已地将这场冲突化解掉……
……
金铃将前因后果一一陈述完,又告诉我说,现在她已经将炫酷进行了大换血,凡是参与了那件事情的人,一律解雇。不过就这两天炫酷反映过来的情况来看,不甚乐观,毕竟这次动的手术太大了,很多工作衔接不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余光辉等人似乎有狗急跳墙的迹象,他正密谋着要找炫酷的麻烦,甚至化爱为恨,要找金铃的麻烦……金铃将一系列的事情讲完后,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俏美的脸颊上,显现出了几分犹豫与酸楚。
我也兀自地将金铃所言分析了一遍,觉得金铃应该不会骗我,看来真的是我错怪金铃了。
然后我们返回了自助餐厅,劲爆的音乐已经平息,一阵柔和的韵律响彻整个自助餐大厅,台上轻柔的现代舞蹈,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坐下来后,金铃沉默片刻,突然举起了杯子,举在空中望着我,说了一句:“赵队长,你相信我说的话吗?”表情当中尽显期待。
我心怀忐忑地点了点头,道:“我相信你。其实当时我也很怀疑,我觉得这件事情挺蹊跷,金总不可能这样做。只是整个事件的疑点和矛头全部指向了你,再加上你绑架了付圣冰,更让我对你产生了怀疑。”我率先将杯中酒干尽,满肚子的清爽感觉,阵阵凉意在腹中散开,格外舒服。
金铃一声苦笑,咬了咬嘴唇,道:“你能相信我我很高兴,自从那天之后,我还一直没睡个好觉。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在做恶梦,我不希望让你误会我一辈子,更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金铃直盯着我,被灯光照耀的嘴唇显得格外性感。
我捏了一下鼻子,对金铃说道:“我这个朋友对你有这么重要吗?”
金铃宛尔一笑,兀自地再喝了一口啤酒,让啤酒在口腔里逗留几秒钟,然后才吞咽下去,道:“当然很重要,你应该知道,我金铃是从不乱交朋友的,我的朋友很少,但个个关系都很铁。当然,你是我唯一一个算得上知心的异性朋友。你这个朋友,同时也是我的恩人,曾经帮过伊士东酒店很多忙。”
我开玩笑地道:“依金总的条件,身边肯定有很多优秀的男性追求者吧,金总现在经营这么多项目,压力这么多,倒不如赶快找一个可以托付的男朋友,帮你打理一下公司,为你减轻一些压力。”
正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金铃像是误会了我的话意,神情一下子又变得格外抖擞,她拿一根纤纤细指挡在嘴角处,突然饶有兴趣地问了一句:“不知道赵队长愿不愿意帮这个忙?”
我当然明白金铃的话意,但还是装糊涂地笑道:“当然可以。如果我遇到合适的人选,肯定乐意当一次月下老人,帮你促成一段传世姻缘。”
金铃听闻此言,原本兴奋的眼睛顿时耷拉了下去,神情显得格外失望。
她微微翘着嘴巴,别有一番用意地道:“赵队长真是个热心肠啊,好啊好啊,希望你帮我物色的这个人,能像你一样优秀,一样能干。那我金铃这辈子算是没白活。”
金铃的话再明显不过了,但我仍然是诙谐地道:“整个北京城比我优秀的人比比皆是,一抓一大把。我算什么,我平凡的像是沙漠上的一粒沙子!”
金铃略显尴尬地一笑,倒是也没再说话。
我思绪万千地再饮了几杯啤酒,感觉酒量喝的有一些尽兴了,不由得觉得身体轻飘飘的,格外惬意。其实酒这东西的确是个好东西,喝到一定的程度,能让人到达一种奇妙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说是精神抖擞,全身的各个组织各个器官都达到了最完美的水平。我就喜欢这种状态,每次喝啤酒的时候,喝个三五瓶,基本上就能达到那种飘飘欲仙的境界。当然这种境界绝对不是喝醉,而是一种微醉的状态,格外神奇,也格外令人亢奋。
金铃则手捧着玻璃酒杯,翻来覆去地转圈儿打量了一番,然后冲我问了一句:“那么,赵队长,明天开始,咱们继续结伴早练怎么样?”
我跟金铃玩儿起了文字游戏,幽了一默道:“早恋(练)?我现在还差两三年都要奔四的人了,怎么还敢早恋(练)?”
金铃当然看的出我是故意在制造幽默氛围,倒是扑哧笑了,回一幽默道:“那咱们就再年轻一把呗,坚持早恋(练)!”
我笑道:“金总都不怕早恋(练),我怕什么?”
说着说着,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彼此望着对方,像是达成了某种默契一般。
我和金铃再共饮了几杯酒,欣赏了一番舞台上的民族歌舞和现代歌舞,已经是十一点有余了。
我正准备告辞,然后打道回府,金铃却饶有兴趣地问了一句:“今天晚上,为了表示对你的歉意,我请客带你去KTV唱歌怎么样?”
我倒是为之一愣,道:“金总也爱好这个?”
金铃笑道:“不是爱好,就是紧张之余的乐趣罢了。反正在KTV包间里,自己唱歌再差也没人笑话,图个高兴呗。”
也许是由于酒精的微妙作用,我倒是真有一种大展歌喉的冲动,社会上不同于部队,在部队经常有集体唱歌的机会,即使是在首长处的时候,我和由梦也经常偷溜到地下室健身房去练练嗓子。但是社会上不同,嗓子再好再不敢当众一展歌喉,否则不被人骂是白痴才怪。
于是怀着一定的向往和消遣的目的,我和金铃一起下到了一楼,找了一间中型包间,坐了进去。
坐在沙发上,金铃突然借口说自己去换身衣服,然后溜了出去。
她前脚刚走,就进来一位漂亮的女服务员,手持着一个厚厚的大歌本,问我准备唱什么歌。
我对女服务员道:“你把歌本什么的放这儿吧,呆会儿我自己唱就行了!”
女服务员道:“我是受了金总的指示,过来专门为你们服务的。挑歌选歌什么的,我帮你们弄。”
如此一来,我倒也没再排斥。
这位女服务员倒是挺熟练,很快便将我挑选的几首军歌做了记号,只等金铃到来。
又过了五分钟之后,一个艳丽无比、魅力四射的超极品美丽走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金铃。
金铃穿了一身闪着亮光的紧身服装,什么耳环子耳坠子手鐲子等女性饰品全部在她身上得以体现。我相信金铃的雍容华贵,堪与任何女明星媲美,也堪让任何贵夫人自叹不如。她的美是那种天然加化学共生出的美,天生就能用‘倾城倾国’来形容的绝版容颜,再加上这有意地装饰,让金铃简直变成了一个格外引人注目的极品美女。
女服务员将一切准备就绪后,付总站在电视屏幕前扭动着腰枝,一边扭一边跟着电视屏幕唱了起来。
还别说,我倒是想象不到,金铃的嗓音倒是很具备天赋,她唱了一首阿桑的<叶子>,那凄美的旋律,简直能绕梁七日。尤其是那几句精华部分,被她唱的动情之至:这些心又飘散在哪里,就连自己看也...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