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看向许煜,张了张嘴,似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看到许煜的目光,他们又都深深的埋下了头颅。
“不错!不仅一日三餐,而且,本家主可以保证,后面两餐更丰盛于朝食,甚也!”许煜自然是看到众多部曲的反应,站在前面,对面一应人等的表情,那是尽收眼底。
许煜自然是知道那群原先放弃的部曲的内心想法,但是,不好意思,就算是再有本领才能,第一次放弃,就意味着你已经失去了这个机会!再说,一个中长跑就吓得慌忙放弃的人,许煜并不认为他们能有多么出息。
“吾等愿为家主上天入地,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所有留下的部曲,相顾左右,哄然又是单膝跪地,抱拳行礼,他们皆是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兴奋之意。
在这个时代,人命是最不值钱的,这些部曲相信,就算是他们的家主许煜,拿出普通人家的日常食物,来招募部曲,要是能吃饱饭,就算是训练到死也不会有人说一句怨言。这个天灾人祸并至的年代,一口吃的那就是活命之恩,恩同再造。
看到所有跪伏于地的部曲,许煜哈哈大笑,连忙上前扶起最前面的部曲,并且让后面的那些部曲也都起身:“莫要说什么万死,留得汝等头颅,好好享受这些饭食吧!”
所有部曲哄然一笑,环顾左右,那颗名为同袍的胚芽,好像瞬间又成长了一截,有了一个新的介绍:无畏!
许煜没有想到,这群部曲会在短短的一上午的时间,精神面貌就改变的如此之快,这一点,旁边的高顺也是没有想到。
“主公,除去战力,仅凭士气,吾等部曲可与郡兵一战!”高顺也是满心的高兴,他自然知道食物对一个军队的重要性,对每个士兵的重要性。
粮草丰厚,则士卒无忧,自然士气高昂,这是所有战争的必然。
许煜招呼下人,端来统一的碗筷,纷发至每一个人的手上。
不仅如此,许煜也是取来一副碗筷,率先乘上一碗肉粥,拿了两个胡饼,边吃边示意所有的部曲,上前吃饭。
军队之中,与士兵兵同食无疑是最能激发士气的,也是最能让士卒效死力的方式之一。
在部曲看来,许煜何等身份,居然与他们同食,这是他们今天接受的最大的礼遇。
一个个汉子,眼眶含泪的景象出现了,所有的部曲,皆是红着眼睛,拿着胡饼,狠狠的咬上一口,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从此以后,不准任何人再说自己家主的不是,若如此,则如寇仇!
与激动的部曲相比,已经没有机会再加入其中的那些人,心中后悔的同时,居然会产生羡慕,这种名为羡慕的感觉让他们自己都迷茫了,自己羡慕他们什么呢?羡慕他们每天累死累活的训练,羡慕他们以后可能还会被土匪砍下头颅?
这样的迷茫,使得他们口中鲜美醇厚的肉粥已然没了滋味,手中酥脆的胡饼,也味同嚼蜡。
终于,在朝食完毕,被那群部曲响亮的号子声所惊醒,所有放弃了的部曲明白了过来,原先他们羡慕的是他们失去了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成人的机会,一个可以摆脱千百世佃户的身份,成为一个可以人上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