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口内,白露气呼呼地套上圆领内衣,上身暖和了一些,可腿脚依旧冰凉。
她蜷缩着身体,使劲瞪着钻入睡袋中呼呼大睡的董峰,内心纠结死了,度秒如年。
也不知过了多久,董峰才神清气爽地钻出睡袋,从背包里翻出一盏头灯,戴在头上,打开,又从背包里抽出一棕一绿一红三个笔记本,以及一支钢笔。
白露忙问道:“你不睡了?”
“不睡了。”
白露脸上露出笑意,终于轮到我了。她还没想好怎么开口,却见董峰再次钻入睡袋。
白露:“……”
董峰在睡袋里趴着身子,只露出脑袋和双手,刷刷地在红色笔记本写着什么。
“你写什么了?日记吗?”白露忍不住问道。
“棕色的是日志。”
白露刚想要拿,又想到得尊重人家的隐私,就收回了手,等他睡着了再看吧。
“那绿皮的是什么?”白露问道。
“构思创意本。”
“什么?”白露惊讶道。
“写小说用的。不过,”董峰摇了摇头:“再也没机会写了。”
何止写作生涯到此为止了,如果穿越后,连日志都不会写了,在一个未知的世界,留下原世界的痕迹,并不是一个高明的选择。
最后一次了……
白露又问道:“那红皮的是什么?”
“哦,第一次,我。”
“什么?”
董峰合上红皮笔记本,放在旁边,笑道:“有一天,我听着光良的歌,突然想,每天都应该记下自己的第一次。”
“光良是谁?”
“二十一世纪初的歌手。”
“两百年前的歌手!为什么你会听两百年前的歌?”
“想了解一切时代,想了解过去的一切,也许一辈子都用不上,也许下一秒就用上了,不是吗?”
“你平时有那么多第一次吗?”白露好奇道,“不过,今天的第一次应该非常多,你怎么才写了一点儿呀。我看看行么?”
董峰摇头道:“时机未到。”
“好吧,那听听什么良的歌总行吧。你不会舍不得这点儿电吧。不对,腕机已经坏了。没法听了。”
“其实我是用磁带收音机听老歌。这台收音机我改装过了,外面是太阳能电池板,有太阳就能用。”
白露道:“长夜漫漫,留着点电吧。”
“随你。”董峰说这话时,有一丝惋惜,像这种复古的歌曲,白露果然不喜欢,但白雪喜欢。
人生很滑稽,当初是因为白雪喜欢复古的一切,所以他假装喜欢,后来他真正喜欢上这一切,却和白雪无话可说了。
白露换话题道:“峰子……我听说你四点起床,是真的吗?叫醒你的是梦想吗?”
“没错,我的确四点起床,叫醒我的不是梦想,是奇幻的力量。”
白露不满意他的不正经,又问道:“其实我只是很好奇一点,当时,地震发生时,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你是我同学。”
白露更不满意这个回答,太冷了,浑身又哆嗦了一下,笑问道:“如果是其他同学呢?比如大姐刘晓蕾她们。”
“那我会迟疑更长时间再去救吧。”
“为什么?”
“因为,咱俩关系一向不错吧。”
“如果是我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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