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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 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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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意羞答答地告诉她和周至的约定之后,冯雪珊反倒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样也好,这样两个人之间,会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有了这段缓冲,想来对两人的关系应该有所促进。

    周至的性格说白了就是学识渊博,性格开朗,言语幽默风趣,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对任何人都没有坏心眼,随性洒脱。

    很多人都没有像冯雪珊这样和周至一起亲密地长大,在周至便成这样之前就已经认识他,从而知道他最本性的一面。

    周至的性格其实不是开朗,而是读书带给他的一种“伪阅历伪经验”,也就是从书上看来的,前人的阅历和经验。

    而这两样东西,又带给他一种淡然和不计较的态度。

    同样的,幽默其实就是语言组织能力和无厘头的天马行空的联想能力的合成,除了外婆给他的遗传和言传身教外,也有后天的练习,比如那份叫做《演讲与辩论》的杂志。

    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则是孔夫子给他的教育;而随性洒脱,应该是那个叫庄子的先生教他的。

    这样的人如果再配上才华,毫无疑问是很容易受到大家的欢迎的,但是冯雪珊却知道,这些只是周至锲而不舍的追逐那些学问后,才带给他的气质上的转变。

    原本的周至什么样她最清楚,自尊到不容人看见一点瑕疵,骄横到不容人提出一点异议。

    虽然成绩很好,老师偏袒,但是在冯雪珊眼里,说到底,还是一个无聊纨绔。

    然而友谊的发生往往就是这样的神奇,那一次在冯雪珊撞破了周至的敏感和脆弱后,两人第一次觉得对方可以成为朋友。

    那是小学五年级,那时候两人甚至都不在一个班,不过因为家住得近,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能够见到,因此冯雪珊认识周至,有时候还会故意跟在他后面回家。

    一天放学,冯雪珊发现周至没有沿着山坡石阶向下走,而是朝广场边上走,一时鬼使神差的好奇,让她跟了上去。

    一直跟到了现在江舒意家所在前那片公路旁的法国梧桐林子里,周至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纸袋子,然后找了根树枝挖起了地,刨了一个坑,刨着刨着,冯雪珊就见到他的眼泪下来了。

    那是冯雪珊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一个小男孩哭,不是因为摔到痛到,还哭得很伤心。

    冯雪珊就觉得心软了,难受了,有一点想要去安慰这个小男孩的冲动。

    这时候小男孩抬起头,见到了正躲在树后偷看他的冯雪珊,奇怪的是没有被窥破窘境的恼羞成怒,却哭得更伤心了,甚至还对着冯雪珊抽噎起来:“我的乌龟死了……”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还这么不跟自己见外,冯雪珊也只好来到小男孩面前,想了想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他,然后说道:“我来帮你把它埋了吧。”

    从那天过后,两人就成了朋友,上学放学的时候碰到,就会一起走。

    到了初中两人到了一个班,又交到了一些朋友,感情就更好了。

    不过周至给冯雪珊留下的哭哭啼啼那次印象太深刻,深刻到都没有把周至当做一个男生在看待,反倒如同一个闺蜜。

    直到自己痴迷的那个宿舍楼上的小哥哥不见了,冯雪珊才发现一直陪自己身边的周至,已经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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