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凭什么啊?同样是谈生意,我的店比你这小破店大多了。”
刘水芹说着,转向季晴道,“季丫头,你那些衣服啊,还得放在我店里卖,那才卖的上价钱呢!你看你摆一上午摊,去路边摊逛的破落穷酸户,哪会舍得买几十块钱一件的衣服?”
“估计一上午都没卖出去几件吧?”
“我啊,就是看不得你辛苦,才想帮帮你。昨天我心情不好,说了几句不中听的,你千万别往心里去。你看你的衣服,就适合我那样装修顶级、来往的客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店,你说呢?”
季晴想呵她一脸。
帮我?
大可不必。
这刘水芹脸也太大了,明明是看上了她的衣服能吸引大量人流,口头上还想占她便宜。昨天她去刘水芹店里推销衣服,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季晴出门做生意,自然做好了被人羞被人臊,被人将脸皮子放在地上踩的心理准备,当然这是她有求于人的时候——比如昨天。
那会她还没证明自己衣服的行情有多好,口头上说的再天花乱坠、衣服质量多好多精致,谁知道顾客是不是真的买单呢?
有时候一个东西能不能卖的好卖的火爆,尽人事自然是很重要,听天命也占据了一部分因素。
因此昨天刘水芹对她态度不好,说话冷嘲热讽的,直接把她看成了去抱大腿、占小便宜的小摊小贩,她也能理解。
毕竟她本来就是个小摊小贩,自己不觉得丢脸是一回事,耐不住世人逐利啊!看人总喜欢分三六九等。
某种程度而言,昨天她确实也是想得到刘水芹的“帮助”,尽管这“帮助”对刘水芹本身可能也极有好处。
不过今天情况不同了,她用赤果果的事实证明,她的衣服根本不愁卖。
即便刘水芹不肯承认这一点,觉得那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的顾客全都只是在看热闹,真正想买的可能一个没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衣服可以吸引大把人流!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市场变成了卖方市场。
张婕的反应就很真实,她选择主动求和道歉后再谈合作。莫说季晴本来对她就没什么意见,张婕昨天的选择在她看来无可厚非。
季晴在附近摆地摊卖衣服,目的就是不想放弃这两家店的销售渠道。即便季晴对她还有点意见,这么一波操作下来也是没了。
刘水芹的操作就很迷。
看上了她的衣服,又放不下脸面,面子里子都想占,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不过人家怎么做人,跟季晴没什么关系。这家店的渠道,她却是不打算再要了。
管中窥豹,刘水芹在做生意这一行,肯定是走不长远的。她可不想自己的衣服,因了刘水芹的关系,将来染上什么污名,影响了品牌形象。
没错,季晴的眼光很长远。
所有她设计的衣服,包括第一批卖的五十六件,她都打上了标记。
第一批五十六件受限于条件的缘故,好在原主本身会绣一些简单的花样。季晴设计了一个以“晴”字首字母“Q”为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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