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时候。
他冲进洗手间,打开水龙头,顾不得清洗手上的血,捧一把凉水往脸上泼,连泼了多次,浑浊不堪的脑袋才略清醒了几分,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怎是一个狼狈可言。
脸上的血迹红得耀眼,好像在嘲笑他的自控如渣滓。
在丁洛妙面前,他不是一向都没啥抵抗力吗?对着镜中的自己苦笑了一下,想起丁志诚伏在他耳边说的话。
“你不趁这个机会将她拿下,心以后夜长梦多。就像我与花花,明明有情人,最终却成了悲剧人物。”
“别走我的老路,也别说等功成名就后,到那时候也许黄花菜都凉了,先下手为强,生米煮成熟饭,据说女孩的第一次给了谁,就会对谁一直念念不忘,一辈子铭记于心。”
“真的?”张长弓对此持怀疑态度。
“这是国外著名心理专家格林波切尔说的,绝对错不了。”丁志诚眼神坚定,语言肯定地说道。
“你还看心理学专著?别是胡诌的吧!”
丁志诚动作一顿,眼神飘忽了一下,“总之,我是为你好,我自己爱情不得志,郁郁寡欢,但希望我的好兄弟能得偿所愿,喜乐和顺。”
“更何况你现在又不是没钱没实力,样貌长的也不磕碜,反而还很男人味,不像城里那些娘炮,你是有一拼的实力的。”丁志诚鼓动道。
丁志诚的一番说辞,还真把他渲染得有些热血沸腾。
刚清明过来的眼神又瞬间蒙上一抹凛然,正是因为知道丁洛妙与男朋友有误会,便把她诓到杭州,本来只是不想她这么早回北京,与那家伙隔开,误会若长时间得不到解释与说明,会使人牢记在心,如鲠在喉,感情也就会慢慢地被消磨掉。
目前他所采取的就是这样一种策略,以拖待耗,翟天玉辛苦竖立的形象定会被长时间的误会败光。
到那时……
张长弓冲着镜子冷笑了一声,他向来善见缝插针,给他一个针眼,他能撑裂成一个大峡谷。
从洗手间出来,看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女孩,甜美的睡姿就像天使一样,纯洁无瑕却又散发着婀娜妩媚的诱惑,好像在向他发出邀请。
他的眼睛像是一对火球,那火焰迅速蔓延至脑海,清明与理智被熊熊火焰煅烧如成烟,那火热之感像火山喷发一般,岩浆在身体里横冲直撞,冲击每一个细胞组织。
他的身子就像一具骷髅认主一样,抬步扑向床上的那抹娇躯,身下温热柔软的触感,像团甜甜软软的棉花糖。
身下之人似是被压得不舒服,柔弱无骨的手推拒了一下身上的压力,张长弓不自觉地用手臂撑起自己的身子,谁知那女子就像泥鳅一样滑出他的身下,下床光着脚闭着眼在房间了里瞎转悠。
这又是在出什么幺蛾子?难道又开始耍酒疯了?
张长弓一腔热血还没来得及撒出来,就被丁洛妙的这一波操作给惊着了。
他苦笑一下,暗道:你是上天派来惩罚我的古灵精怪吗?
“咦,洗手间呢?我明明看到在这里,走过来咋不见了?我是进入梦幻空间了吗?怎这么玄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