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带一个孩子……”
憨厚男说:“老三,先听大哥说说想法。大哥,你为什么想带这个孩子?”
为首男人看了看自己的这两兄弟,说:“老二老三,咱们一直过着的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能混到今天还能安然无恙,全是仗着咱们一身的本事,以后等我们有了孩子,我不想再让我们的孩子像我们一样整天过着亡命天涯刀头舔血的日子,但我们的衣钵还必须有人要继承,所以这个孩子……”
刀疤脸男和憨厚男一起诧异道:“大哥,你的意思是要收这孩子为徒?”
为首男人点点头,说:“我摸过这孩子的骨骼,适合练咱们的功夫,而且这孩子本身就想离家出走,这倒省得我们去大街上抢一个孩子了,这孩子是老天爷赐给我们的,所以我想咱们一定要把他带走,把本事传给他,以后等咱老了干不动了,也不愁没人养着咱们。”
憨厚男嘴角憨厚的一笑,道:“哈哈,三个江洋大盗培养出的小江洋大盗,想想就很有趣!这小子要是真能学了咱们哥仨的一身本事,那肯定逆天啊!”
为首男人笑着说:“逆天倒不敢说,但肯定是一个狠茬。”
刀疤脸男阴测测的一笑,“大哥,你这想法是好,可万一咱们带不走这孩子怎么办?”
憨厚男人脸上也露出了担忧之色,“老三的意思是怕这孩子成了累赘。”
为首男人点了点头,嘴唇上的那颗异常明显的黑痣颤抖了一下,“要真是那样……”他的眼睛里凶光毕露的看了一眼沙发上的孩子,“那就杀了他!”
憨厚男人说:“大哥,为什么不放了他?”
刀疤男说:“二哥,你傻呀,这小孩子跟咱在一起这么长时间,随便跟警察说点什么,都有可能要了咱们的命,大哥这么做是为了不留任何后患。”
憨厚男人看向为首的男人,为首的男人点了点头,这时沙发上的孩子喃喃梦呓道:“爸爸,爸爸你回家吧,澄澄想你了,爸爸……”
夜色将城市笼罩在下方,繁华炫丽的灯光下,是白天看不见的尘埃在躁动,年轻的男女穿上漂亮的衣服行走在大街上,为了事业奔波的人越显疲惫……这样一个和往常无异的寒冬夜晚,城市的大街小巷里却涌动着不安。
林昆把车停在路边,整个白天他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满大街小巷的转,他明知道这种做法效率极低,可在没有任何好的办法的前提下,他宁愿就这样一寸一寸的将整个城市给翻过来。
嘴里叼着烟,看着满眼入目的繁华,心底却是一片冰凉,脑海里翻来覆去的都是澄澄的影子,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对他心底的牵动却是血浓于水。
林昆的双眼红红的,心底暗暗发下毒誓,若是澄澄真有个三长两短,他将屠尽那凶手的全家九族,不为伦理,不为法律,只为心中无法平息的悲伤与怒火!
兜里的手机响了,林昆赶紧掏出手机接听电话,狗哥的声音从对面传过来:“昆哥,有线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