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刚来到这个世界,就收获了云长、翼德两个猛将。激动之情无以言表。
不行,我得跟关羽、张飞套套近乎,培养感情。
但就在刘备刚想开口时,一个嘶哑的声音打断了他。
“愚昧的汉室蝼蚁啊,太平之道会使你们觉悟的!”
如撕裂般沙哑的声音,张角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闪了出来。
只见张角道袍黄衣,右手持一把桃木剑,左手处则装备着巨大的臂甲。臂甲周围尽是紫色的雷光,不住地闪烁着,噼啪作响。
刘备心想,哪怕张角能够驱雷策电,穿着也不用如此夸张吧。
“妖道,投降吧,你只剩一兵一卒了。”关羽站了出来,长髯飘动。手里的大刀横在空中,血液在上面风干。
“哼哼。黄天的命数,岂是你们这些凡人能够妄断的!”
张角仰天痴笑,脚下突然出现了一圈黄色的光。光圈随后开始旋转,并渐渐化为八卦之形。
“雷公电母,听我号令!疾!”
张角话音刚落,霎那间,一抹落雷轰然而下。坠落处,激起数丈尘沙,连大地都随之震颤。
刘备感到一阵阵风沙扑面而来,于是忙用双手去遮自己的眼睛。等到尘沙散去,再次睁眼时,张角已经遁走,不知去向了。
“奶奶的,又让这妖道给跑了!”张飞一脸怒色,粗犷的眉毛忍不住地跳动,大声呼斥着。蛇矛深深地刺入土里。
“现在黄巾贼势态浩大,凭我们这样散兵游勇,根本抓不住他。依小弟之见,不如投靠别处参军,再作计议。大哥,你看如何?”
关羽倒是很冷静,看向一旁还有些恍惚的刘备。
刘备还在研究为什么自己的双剑发不出动感光波,半晌才回过神来。思考起关羽的话。
投军?作为大哥,不能丢面,我得寻个好去处。
刘备的前世是一个文科生,虽说成绩一般,只就读在普通的院校,但对于文学历史却是爱好十足。
关于三国,《演义》也好,正史也罢,他都读了不下十遍。对于其中的情节,简直是如数家珍。
思来想去,他觉得应该投靠公孙瓒。
如果这个世界在大方向上改动的不是太大的话,北投公孙瓒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来,公孙瓒和刘备有同窗之谊,如果公孙瓒在这个世界混的好的话,刘备也能依靠这层关系鸡犬升天,有更大的几率升官进爵。
二来,如果这个世界的剧本是按《演义》走的,那么刘备就有机会追随公孙瓒讨伐董卓,从而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当然,如果是按正史走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刘备运气好的话,那么就有机会在公孙瓒那里捞到赵子龙。
刘备的前世是个云迷,一直都梦想自己也能有赵云这样的猛将,谁知道最后还真的来到三国了。
新的梦想尽在面前,怎么能够停滞不前!
而且试想,在这个世界里,关羽、张飞已经强到如此变态,那赵云又该是何等实力!
“云长,我看我们不如北投公孙瓒,如何?”刘备掩盖着自己的激动,故作镇静道。
“兄长计略得当,”关羽道,“我听说公孙瓒多年北抗乌桓,极有将才,最近又在征兵,是投靠的好去处。翼德,你怎么看?”
关羽抚着长髯,看向一旁怒色未退的张飞。
“大哥的话我当然听。大哥如果要即刻出发,我这就备马去!”张飞听完刘备发话,稍稍镇静了些。
刘备见关张二人对自己如此贴心,煞是感动。对比自己的前世的不悦经历,刘备可算是体会到什么叫“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了。
不过多时,张飞便从不远处的一家驿站牵了两匹马来,配与刘备与关羽。自己则继续乘那匹乌驹。
刘备认得,此乌驹就是传说中的乌云遮雪,因通体墨色,唯有四蹄雪白,方得此名。张飞在这个世界里很可能是个富豪,不然也不可能有这么好的马。
三兄弟即刻策马而行,朝北而去。冬末的微寒从朔北逐渐袭来,刘备却感到心中有一团火,在燃烧着他的斗志:
“我亲爱的子龙啊,准备好做我的四弟吧……”
话音刚落,刘备突然一个踉跄,从马上跌了下去。